職位推薦
- 珍格醫療-臨床銷售 15001-20000
- 地奧制藥-醫藥代表 6001-8000
- 普利德醫療-醫療設備銷售經理 面議
- 大唐-兼職招商經理 面議
- 景德中藥-直營經理 6001-8000
- 安邦醫藥-省區招商經理 8001-10000
- 恒瑞醫藥-醫藥信息溝通專員 6001-8000
- 黃河中藥-學術講師 8001-10000
發布日期:2017-03-17 瀏覽次數:348
買處方藥必須有處方,但很多患者開處方不方便。西安市食藥監局明確,引導鼓勵藥品零售企業積極推進“微問診”處方服務工作。
西安市食藥監局今年將加強藥品流通領域監管,營業時間駐店藥師應佩戴標明姓名、職稱等內容的胸卡。駐店藥師臨時不在崗應擺放提示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處方藥應憑處方銷售并留存處方或處方復印件,嚴格執行處方經駐店藥師審核簽字制度。藥店禁止銷售九類藥品,包括麻醉藥品、放射性藥品、一類精神藥品、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胰島素除外)、疫苗、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藥品。
推進慢性病人病歷處方備案建檔管理,藥品零售企業可借助“互聯網+”推行“微問診”處方服務,引導鼓勵藥品零售企業積極推進“微問診”處方服務工作,不斷緩解處方來源難的問題,落實24小時售藥承諾,為群眾安全用藥提供方便。同時,加強藥品購銷管理,開展以打擊銷售回收藥品為主線的專項檢查。銷售藥品時須開具載明藥品名稱、生產廠商、數量、價格、批號、規格等內容的銷售憑證,計算機系統自動生成藥品銷售記錄,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藥品實行驗收、養護、陳列和儲存,并留存相關記錄資料,重點加強城鄉接合部及農村地區小藥店(小診所)的日常監管,確保用藥安全。
300多萬優質簡歷
17年行業積淀
2萬多家合作名企業
微信掃一掃 使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