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票查價查賄賂!400家藥商迎來生死劫
發布日期:2017-04-12 瀏覽次數:304
醫藥網4月12日訊 湖南“兩票制”終于靴子落地。
▍“兩票制”湖南版
昨日(11日)上午,湖南省衛生計生委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由省醫改辦、省衛計委、省發改委、省經信委等9部門聯合出臺的《湖南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實施方案(試行)》(下稱《方案》)。
根據《方案》,三類企業允許被視為生產企業:
(1)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1家商業公司);
(2)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1家國內總代理);
(3)委托藥品生產企業或流通企業代為銷售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者。
《方案》指出,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村衛生室藥品可由鄉鎮衛生院代購)藥品采購全面實行“兩票制”,鼓勵其他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實行“兩票制”。自4月1日起啟動實施“兩票制”。
湖南省醫改辦專職副主任、省衛生計生委體改處處長王湘生昨日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為保證“兩票制”平穩落地,保障藥品及時有效供應,2017年9月30日前為過渡期。
過渡期內,藥品生產、流通企業應按“兩票制”要求調整并重構藥品供應體系,消化不符合“兩票制”規定的庫存藥品;公立醫療機構在藥品供應體系調整到位前,可按原渠道采購藥品。2017年10月1日起全省公立醫療機構正式全面實施“兩票制”。
與此同時,《方案》對生產企業和流通企業分別做了界定:
藥品生產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1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內總代理(全國僅限1家國內總代理)可視同生產企業;委托藥品生產企業或流通企業代為銷售藥品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者視同為生產企業。
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內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可不視為一票,但最多允許開一次發票。
為保障基層藥品的有效供應,《方案》規定藥品流通企業為特別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村醫療衛生機構配送藥品時,允許在“兩票制”基礎上再開一次藥品購銷發票。
偏遠、交通不便的鄉(鎮)、村范圍由各市州衛生計生部門依據從嚴原則確定,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后向社會公示。
▍400家藥商“生死劫”
公開信息顯示,目前,湖南省有400余家批發企業——隨著“兩票制”的實施,一批中小企業將陸續退出市場。
2017年初,在人社部、財政部、國家衛計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湖南省被明確為綜合醫改試點省份。
2月24日,湖南省衛生計生工作會議在長沙召開,會上印發了《2017年湖南省衛生計生工作要點》,分級診療、現代醫院管理、全民醫保、藥品供應保障和綜合監管5項制度被列入重點工作。
而昨日公布的《方案》再次強調了對這一政策的執行——對不按規定執行“兩票制”要求的藥品生產企業、流通企業,將取消其投標、中標和配送資格,并列入藥品采購不良記錄。
不僅如此,《方案》要求:
各級衛生計生、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對公立醫療機構執行“兩票制”的監督檢查,對索票(證)不嚴、“兩票制”落實不到位、拖欠貨款、有令不行的醫療機構要通報批評,直到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生產、流通企業監督檢查,將企業實施“兩票制”情況納入檢查范圍。
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醫療衛生機構價格行為監管,對價格欺詐、價格串通和壟斷行為進行查處。
各級經信部門負責醫藥工業行業管理工作,配合參與“兩票制”貫徹實施。
各級稅務部門負責對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和醫療機構的發票管理,依法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稽查力度。
各級商務部門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規范藥品流通市場秩序。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負責對藥品企業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調查處理。
與此同時,強調各相關部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兩票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監管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推動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和省級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推進和加強信息公開、公示,廣泛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