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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7-05-10 瀏覽次數:77
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貫徹落實《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根據《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及有關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高層次(緊缺)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職位及人數
本次定向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50名,其中直接招聘(只進行面試)35名,考試招聘(進行筆試和面試)15名,均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具體招聘職位及人數見《2017年南縣定向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年齡、學歷等資格條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才,要求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才,要求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985”“211”工程院校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湖南省內的6所一本高校(湘潭大學、長沙理工大學、湖南農業大學、中南林業科技大學、南華大學、湖南科技大學)以及湖南城市學院(僅限土建類專業),國家計劃內招生的全日制本科生可以報考(不含專本溝通、專升本、不含二級學院,要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即1982年5月1日之后出生)。
應聘人員須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
所學專業的界定依據《2017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2)。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違反計劃生育的;
5.曾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7屆畢業生;
8.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必須專業對口,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2017年5月17日-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
1、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股,咨詢電話:0737-5221177。
2、在長沙和武漢分別聯系一所“985”、“211”高校接受報名。請考生及時關注各高校網站,同時可致電0737-5221177咨詢。
(三)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需填寫提交《2017年南縣定向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3),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www.chsi.com.cn下載)各1份,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用畢業生推薦表原件代替)、學位證與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張和相關職業資格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
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資格審查貫穿本次招聘的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如發現考生資格不符,則取消應聘資格。
(四)開考比例
直接招聘和考試招聘各職位招聘人數與該職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不得低于1:1.5。若未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數,并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后調劑職位進行招聘。
五、考試
直接招聘職位的考試只進行面試;考試招聘職位的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
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筆試
筆試內容:相應學科湖南省現行中學教材高中知識占70%,教育學、心理學知識占30%。
筆試時間:2017年5月27日(以準考證時間為準)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應聘人員于2017年5月25日-5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到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人員管理股領取準考證,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
(二)面試
1、應聘直接招聘職位且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身份證參加結構化面試。
2、考試招聘筆試成績公布后進行面試,面試采取試教的形式進行。按招聘人數1:1.5的比例,在應聘相應職位人員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入圍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面試入圍人員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結構化面試。因入圍人員放棄面試,造成相應職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人數1:1.5的比例時,在應聘相應職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應聘同一職位出現最后一個入圍面試名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入圍面試。
招聘職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本次面試所有入圍人員的最低分數,方可入圍參加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一)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依據考試綜合成績(直接招聘職位依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綜合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的列前。
(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負責,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對體檢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對體檢不合格的空缺名額,按同一招聘職位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含資格終審)
經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內容主要審查人事檔案,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終審,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
八、公示與單位分配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在體檢、考察、公示環節,因各種原因導致招聘職位出現空缺時,在應聘同一職位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后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擬聘用人員由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分配工作單位。
九、聘用與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辦理相關手續。兩類應聘人員中應屆畢業生必須在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人員一經簽訂聘用合同,須在南縣工作5年以上,簽訂服務期限書(在服務期限內可以報考南縣公務員),否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優惠政策
按照《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附件4)規定,實行人才津貼,給予安家補助、住房保障、醫療保障,解決子女就學、家屬就業等。
十一、招聘紀律與監督
(一)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二)本次招聘工作切實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監督。
監督單位及電話:
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
0737-5221411(縣委人才辦)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37-5232555(紀檢監察室)
0737-5221177(事業人員管理股)
附件4:南縣人才引進激勵辦法(試行)
中共南縣縣委組織部
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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