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講時間:2017-11-09 09:00-10:00(周四)
- 宣講學校:中國地質大學
- 宣講城市:湖北省 - 武漢市
- 宣講地址:西區教一樓204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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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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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進的對象和條件
引進人才分為“領軍人才、博士、其他人才”三個層次,共計八類。具體的分類和應聘條件如下:
(一)領軍人才
第一類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同類國(境)外科學院或工程院院士。
第二類 滿足以下任一條件者:
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或講座教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一、二層次)人選;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千人計劃”人選;國家“萬人計劃”人選;國家教學名師;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和科學研究基地的學科帶頭人;作為首席科學家主持863 項目、973 項目、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項目等國家級重點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招標課題首席專家;在國外獲聘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且取得國際公認學術成果的專家;或與以上條件相當水平者。
第三類 滿足以下兩條:
1.有以下稱號之一:江西省“井岡學者”特聘教授;省級專業技術拔尖人才;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入選者;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基金或省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負責人;在國外獲聘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且取得國際公認學術成果的專家;曾榮獲其他各省設立的省級學者稱號者;或以上條件相當水平者。
2.近5 年科研成果滿足以下任意兩條:(1)主持國家級科研項目(理科:面上項目;文科:一般項目)1 項及以上,或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獲得者;(2)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SSCI)二區及以上刊物發表論文4 篇或在SCI(SSCI)三區及以上刊物發表論文6 篇或SCI二區以上刊物發表的論文總影響因子達到15或在CSSCI 前20%刊物發表論文4 篇;(3)科研成果獲得過國家自然科學獎、或國家技術發明獎、或國家科技進步獎(均為重要參與者);國家社科基金優秀成果獎(排名前三);教育部高??蒲谐晒?、或近3 年獲得省部級科技成果獎(均排名第一);主持獲得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或近3 年主持獲得省部級教學成果一等獎以上獎勵或二等獎以上獎勵2次,或近3 年本人主編的教材獲國家級優秀教材一等獎以上獎勵或二等獎以上獎勵2 次,或所主講課程被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
(二)博士
第四類 獲得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學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位認定的海歸博士。
國內重點高校、科研院所畢業的特別優秀的博士。
第五類
1.近3 年滿足以下條件的優秀應屆博士(一般不超過35周歲):
理工類: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CI 收錄的雜志上發表論文3 篇(其中化學、物理、材料和生物學科需在SCI 二區的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1 篇),或在SCI 一區的雜志上發表論文1 篇,或發表的單篇論文被SCI 引用(他引)10 次以上。
人文社科類: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SSCI、A﹠HCI收錄的雜志上發表學術論文1 篇,或在CSSCI 前20%刊物發表論文1 篇,或論文被《新華文摘》(全文或3000 字以上)、《中國社會科學文摘》(全文或3000 字以上)轉載。
(注:應屆博士發表的論文如果導師為第一作者,則其為第二作者也視符合條件)
2.近5 年滿足以下兩個條件的優秀非應屆博士(一般不超過40 周歲):
(1)主持過國家級課題;
(2)其他業績條件同前述優秀應屆博士。
第六類(一般不超過35 周歲)
學校急需的緊缺專業和特殊專業博士,畢業于985、211大學或中科院以及音、體、美等高水平專門院校的博士優先,應聘者不作業績要求。
第七類(一般不超過35 周歲)
學校因教學或其他情況需要補充的博士,應聘者不作業績要求。
(三)其他人才
第八類(一般不超過45 周歲)
在工程技術等實踐領域,業界連續工作5 年以上,曾任國內外知名企業或業務單位的項目主管及以上職務,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具有副高級職稱或相當的水平和能力,為學校特殊專業教學急需且特別優秀的實踐應用性高級人才。
二、引進的待遇
入編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與學校簽訂《井岡山大學引進人才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在首個服務期內學校為其提供以下優惠待遇:
(一)第一、二、三、四類人才引進的待遇根據實際情況面議確定。
(二)第五類人才引進,除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外,還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30 萬元(稅前)安家費,發放方式為,到校后一次性發放10萬元,余額分4年支付,其兌現方式采取與考核結果掛鉤,分數次按比例發放,具體工作任務與考核方式在《協議》中明確;
2.每月學位津貼1000元;
3.提供科研資助經費(實驗學科10萬元,非實驗學科6萬元);
4.引進的博士先按七級副教授標準享受3年績效工資待遇,3年后按實際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兌現績效工資待遇,來校前已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博士按實際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兌現績效工資待遇;
5.配偶工作
(1)配偶具有研究生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的,可以隨調,并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處理編制;
(2)配偶具有事業編制或公務員身份的,可以隨調,并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解決入編;
(3)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無法解決入編的,可長期聘用,享受學校同工同酬非事業編制人員待遇;
(4)配偶在吉州區、青原區工作的,不享受隨調政策。
6.學校免租金提供12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房源不夠或面積不足部分以房租方式補助)。
(三)第六類人才引進享受同第五類人才引進的待遇。
(四)第七類人才引進,除享受正常的工資待遇外,還享受以下待遇:
1.提供25 萬元(稅前)安家費,發放方式為,到校后一次性發放8 萬元,余額分4 年支付,其兌現方式采取與考核結果掛鉤,分數次按比例發放,具體工作任務與考核方式在《協議》中明確;
2.每月學位津貼1000 元;
3.提供科研資助經費(實驗學科8 萬元,非實驗學科5萬元);
4.配偶工作
(1)配偶具有研究生學歷及碩士以上學位的,可以隨調,并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處理編制;
(2)配偶具有事業編制或公務員身份的,可以隨調,并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解決入編;
(3)根據江西省有關規定無法解決入編的,可長期聘用,享受學校同工同酬非事業編制人員待遇;
(4)配偶在吉州區、青原區工作的,不享受隨調政策。
5.學校免租金提供90 平方米左右的住房(房源不夠或面積不足部分以房租方式補助)。
(五)第八類人才引進享受同第七類人才引進除學位津貼之外的其他待遇。
(六)引進的人才夫妻雙方均為博士的,除免租金住房(120 平方米左右)只享受一套以外,其余的各自待遇不變。
建筑工程學院2018年引進人才計劃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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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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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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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學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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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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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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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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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學(工程力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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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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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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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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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崗位;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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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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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二級學科:巖土工程/結構工程/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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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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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高級工程師(碩士、注冊資質)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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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二級學科: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建筑技術科學)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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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或高級工程師(碩士、注冊資質)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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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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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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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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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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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二級學科:工程熱物理/制冷及低溫工程)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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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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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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測繪科學與技術(二級學科: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攝影測量與遙感/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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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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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木工程(二級學科:巖土工程/結構工程/市政工程/供熱、供燃氣、通風及空調工程/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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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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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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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科研崗位;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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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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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二級學科:建筑歷史與理論/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建筑技術科學)
|
3
|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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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科學與工程(工程管理)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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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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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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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方向: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工程結構抗震)
|
3
|
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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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工作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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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崗位;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有企業經歷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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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學(方向:數字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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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學與工程(方向:建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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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王珍吾 0796-8110510 歐陽凌 0796-8109868
學院電子郵箱:jzxy_b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