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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03-27 瀏覽次數:36
2019年瀘溪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方案
為充實和優化我縣衛生人才隊伍,促進我縣衛生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衛發〔2018〕3號)和《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州政發〔2018〕19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并報州人社局備案,我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技人員30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信息發布、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體檢、考察、聘用等程序進行,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詳見《2019年瀘溪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醫德醫風和職業道德;
(三)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六)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1983年4月15日至2001年4月15日期間出生);年齡具體要求以招聘崗位簡介表(附件1)標明的為準;
(七)招聘范圍為面向本縣的,報考者現戶籍或進入大中專院校學習前戶籍須在瀘溪縣;戶籍認定時間以2019年3月25日前為準。
(八)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必須提供所在醫療工作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的證明。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認定時間截止至2019年4月底,年限按足年足月計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達到最低學歷要求,現在讀全日制學歷的人員(2019屆畢業生可不受限制);
6.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7.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招聘信息通過湘西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瀘溪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 4月15日至4月 17日(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瀘溪縣衛計局(214辦公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后不得更改報考崗位。報名時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戶籍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件原件或復印件(持復印件報名的須在體檢前提供相關證件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和2寸近期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張,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點報名。2019年應屆畢業生可憑《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名,在進入考核程序前須提供崗位要求的原件及復印件,否則取消應聘資格。在職人員報名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交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意見。
4.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填報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所寫專業完整準確填寫。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統一核發準考證。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體檢前資格復審、聘用前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
專業認定參照《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3)。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報考職位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由縣衛計局會同縣人社局認定。報考人員學歷高于所報考崗位最低學歷要求的,不受全日制限制。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6.開考比例:公開招聘崗位招聘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單位研究,報人社部門同意,根據實際情況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該崗位。開考考試形不成競爭的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須達6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下一程序。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三)筆試
筆試由縣衛計局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命題制卷,統一閱卷評分。考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基礎知識及專業知識。報考人員需參加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的合卷筆試,筆試科目為一科,滿分100分。《醫學基礎知識》占30%、《專業知識》占70 %。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
準考證于2019年4月24-26日到報名點領取。考生領取準考證后應認真核對相關信息和閱知考生須知。
筆試時間: 2019年4月27日。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體檢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同一崗位擬體檢對象末位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則按專業知識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體檢對象,專業知識成績也相同則通過面試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到縣以上綜合醫院進行,由縣人社局會同衛計局等相關部門組織體檢。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中出現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不超過兩次。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為考察對象,縣人社局會同縣衛計局進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員經研究為擬聘用對象。若因考察不合格等出現空缺名額的,從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按程序報州人社局備案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報考鄉鎮衛生院、縣民族中醫院(縣管鄉用)崗位的聘用人員由縣衛計局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工作崗位。聘用到縣民族中醫院(縣管鄉用)崗位的必須先在鄉鎮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最低服務五年。應聘者一經聘用,在所服務單位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得自行提出調動崗位的要求。用人單位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本招聘方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縣人社局:0743-4263875縣衛計局:0743-4267671
附件1:《2019年瀘溪縣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
瀘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瀘溪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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